在看武俠劇時,我們總是看到俠士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見義勇為;看到草莽為兄弟兩肋插刀的義薄云天。
他們站在正義的台階上俯瞰審視著自認為卑劣的人,或站在強者的高梯上論說著刀劍無眼難免死傷。但無論如何,這都屬于打架斗毆、致人死亡,俠士草莽們真的可以輕飄飄地做下這些事后瀟灑離開嗎?
真實的古代可能這麼隨意犯罪而不被追責嗎?顯然并不是!切勿把劇情需要當成古代現實!無論哪個朝代,殺人難逃法律罪責。
歷代統治者所規定的刑罰約束的多是平民百姓,權勢貴族并不受刑法束縛。先秦時代多用五刑制度,五刑包含墨、劓、髕、宮和大辟。全部都是殘害肉體的刑罰,要麼致人死亡,要麼讓人留下終身殘障。
在沿用夏商周五刑制度的同時,秦代刑法進行一定的改良,講究名譽的秦朝多用徒刑。但在秦朝時代,連偷盜都明令禁止并處于極刑、甚至禍及家人,何況是殺人放火呢?
秦亡漢興,漢繼秦制,漢代有過兩次刑罰改革,基本廢除了肉刑。遂至隋唐時期,刑罰制度走向完善,刑罰體系更清晰規范,以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五種為主要刑罰。繼隋唐后,這項刑罰體系相沿不廢。
宋朝以前的歷朝歷代,殺人者斬,傷人者絞,起殺念者杖。與人謀劃傷人殺人者同樣要受到處罰,或斬殺、或流放、或杖打。
只是隨著社會發展,殺人犯不一定會受到肉刑。在隋唐后,殺人犯被灌毒酒、吊死是較為常見的做法。即便只是參加打斗無人員傷亡,也會受絞刑或杖打的處罰。
在中國歷史上,著名的「積貧積弱」宋朝為應付周邊民族的侵擾,也為鎮壓農民起義,宋朝刑法雖以唐朝刑罰為基礎,卻遠比唐朝的刑罰嚴苛。而且皇帝用刑法維護王權威望,因此皇帝大多親自斷案,更是大大拓寬了刑法的適用范圍。
宋朝是中國封建社會君主專制中央集權極為鼎盛的時代。為維護皇權統治,宋代刑法主要打擊對象是「十惡」、「四殺」。
「十惡」包括謀反、謀大逆、謀叛、惡逆、不道、不孝、不睦、不義、大不敬,「四殺」指謀殺、斗殺、劫殺、故殺。而犯這些罪名的人,一律處以死刑,或凌遲、或杖殺、或腰斬等等,手段極其殘忍。
除了「十惡」「四殺」外,「強盜」也是宋代刑法打擊對象。宋太宗時期鬧饑荒,饑民偷剝地主家的樹皮,也都要懲罰,犯盜竊罪者也是難保性命。
不僅如此,因宋代開國后,由皇帝直接控制司法大權,而皇帝意志高于一切法律,皇帝斷案往往導致輕罪重罰,法律的穩定性被破壞,司法混亂。
對妖言、盜竊、強盜等罪行的懲罰達到了前無古人的程度。往往武俠小說人物都或多或少地犯「十惡」「四殺」罪名。
《水滸傳》中,武松打死潘金蓮、宋江捅死閻婆惜、李逵闖法場等等,這些情節下的故事主人公真的可以全身而退嗎?他們水泊梁山便可逍遙法外?
武俠小說《笑傲江湖》也好,《倚天屠龍記》也罷,男主人公自詡為報仇雪恨,為維護正義,為防止惡人為禍民間,他們便可不過問官府對惡人進行擊殺?
而宋江刺配江洲在潯陽樓醉酒題的詩,足以讓他死上千八遍。然若在現實,他也不會像書中那般順利逃脫罪責。
原因在于,古代社會交通不發達,人群多長久定居。每家每戶皆有戶籍,進出城門都需證明,且左鄰右舍皆是熟人,若你殺人犯罪后想逃跑,也是行蹤受限。
由于古代刑罰的連坐制度,對知情不報者都會受到同等處罰,人們只會對你的行跡全盤托出,全城通緝,或被抓到后將接受更嚴酷的處罰,或成為黑戶,一輩子躲躲藏藏。
俠士們自是重情重義、俠肝義膽,但從朝廷的角度看,若危及統治者權威,有直接利益沖突時,為維護王朝統治、皇家權威,俠士們也是難以逃脫罪刑的。
道德性來自人的感性,也來自于人本身趨利避害的天性。但人與動物不同的是,人不僅會關注眼前的利益,也會挖掘長遠利益。
而長遠利益存在于與社會、與他人交往之中,儒家思想教導人們向善是本性,而對善的踐行便是禮。
孔孟認為恢復社會秩序必須重視道德對統治的作用,「禮之所去,刑之所取,出禮則入刑」。
中國古代是宗法制社會,以父系血緣親情為紐帶構建龐大的家族體系。每個人事事都會與族內相關,由于刑罰的連坐制度,家家戶戶相互起著監督作用。
有人若是做下殺人放火、搶劫偷盜等等行徑,不日便會被舉報,犯罪者幾乎無所遁形。
此外,俗話說「欠債還錢,殺人償命。」在民眾樸素的價值觀中,以命抵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傷人者人皆傷之,殺人者人皆殺之。
而這種觀念植根于人性的正義感,正義要求懲罰犯罪行為,也希望罪、刑相當,也就是應罰當其罪。
因而,殺人者死這條「金科玉律」成了中國古代立法的基本原則,殺人者死的刑罰制度的正當性、公正性無人質疑。